JRE 是遴選試,不設公開合格線,只有分數較高的人獲邀面試。這代表你不需要寫得完美,只需要比別人少犯錯。以下十項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修正的失分位。
這是官方明確指出不會獲得分數的行為,卻依然最普遍。
成因通常是心理性的:面對陌生議題,複述資料能製造「我在寫東西」的安全感。但閱卷者要看的是你對資料做了什麼,不是你能否抄下來。
資料只在支撐你的判斷時才引用,而且要立刻接上分析。「四個場地試行後平均入場時間由 48 秒降至 9 秒」——寫完這句必須接著說「效率收益明確,因此爭議點不在成效,而在私隱代價是否相稱」。
個案題的背景資料中,通常藏著一項足以令方案不可行的限制。例如處理容量只覆蓋六成、只有一間醫院具備所需設施、專科輪候已經飽和。
這些不是背景裝飾,而是出題者刻意放進去的考點。看見了卻在建議中略過,是拉開分數最主要的地方。
忽略:「建議如期推行食物廢物分類要求,並加強宣傳教育。」
處理:「現時處理容量僅覆蓋約六成,若全面推行將產生無法處理的收集量。建議按處所類別分三階段納入,令需求增長與容量擴充同步,並以容量達標作為進入下一階段的條件。」
「應加強跨部門協作」「須提升公眾意識」「宜投放更多資源」——這類建議看似穩妥,實際上等於沒有建議。
檢驗方法:把你的建議交給一位公務員,他能否明天就開始做?如果不能,那還不是建議,只是願望。
| 願望 | 建議 |
|---|---|
| 加強跨部門協作 | 由勞福局統籌,社署負責個案轉介,每季向督導委員會匯報進度 |
| 投放更多資源 | 首兩年優先增加社區照顧服務券名額,宿位擴充延後至第三年 |
| 提升公眾意識 | 在覆診預約系統加入照顧者支援資訊,接觸點比大眾宣傳精準 |
中文論述題尤其明顯。題目背景往往已經把最強的反對意見寫出來,那是提示,不是干擾。
略過它,閱卷者只會有兩個判斷:你沒看見,或者你答不了。兩者都扣分。
回應反方不一定要駁倒它。承認取捨存在,然後說明為何仍值得推行,往往比強行辯贏更有說服力,也更接近政策工作的真實情況。
英文個案題幾乎必定要求說明如何評估成效,這是明碼標價的分數,卻常被時間不足的考生放棄。
指標要能反映實質改變。「推出了多少項措施」「舉辦了多少場簡介會」屬於工作量指標,不是成效指標。
另外建議同時包含成效指標與代價指標。例如攔截可疑轉賬,除了「攔截金額」,也要看「誤判率」與「平均延誤時間」。只報好的一面,說服力反而下降。
兩題分數比重相同,但很多人在英文題花了兩小時,中文題只剩四十分鐘。結果英文題寫得再好,總分也追不回來。
建議分配:英文題 100 分鐘、中文題 70 分鐘、通盤檢查 10 分鐘。無論英文題寫到哪裡,時間一到就轉題。
詳細做法可參考三小時時間管理一文。
這是對政府運作不熟悉造成的錯誤,而且相當常見。
例如題目提到區議會的意見,有考生會寫「兩個區議會支持,因此方案已獲通過」。但區議會屬諮詢組織,其意見供參考,不構成批准或否決。
同類錯誤還包括:把公眾諮詢的多數意見當成必須執行的結論、把持份者訴求當成法律要求。
「兩個區議會表示支持,一個記錄反對意見。區議會意見具參考價值,反映地區關注的差異,但決策責任仍在政策局。建議在推行前就反對意見較集中的地區安排補充溝通。」
公眾參與類題目最常見的失誤。考生為了顯示誠意,寫下「透過充分諮詢,必能凝聚社會共識」。
問題是:題目通常已經說明三個選址附近的居民全部反對。在這個前提下承諾達成共識,等於承諾做不到的事。
高分答案不會承諾共識,而是設計一個即使有反對聲音仍具認受性的程序——例如提早公開技術準則、設立獨立主持、明確說明哪些事項可商議、哪些不可。
JRE 要求的是政策文件的語域,不是報章評論,更不是中學議論文。
| 不宜 | 宜 |
|---|---|
| 政府必須立刻大刀闊斧改革 | 建議政府分階段調整現行安排 |
| 難道我們可以坐視不理嗎? | 若不處理,相關成本將轉移至其他環節 |
| 這種做法簡直匪夷所思 | 此安排在執行上存在明顯困難 |
英文題同樣有這個問題。JRE 英文個案要求 policy paper 的語域,避免過度口語化,也避免堆砌華麗詞藻。清楚準確比文采重要。
「相信在各界共同努力下,必能締造更美好的香港。」
這種結尾沒有任何資訊量,而且會給閱卷者一個訊號:你已經沒有東西可寫,只能用套語填滿。
第三種尤其能顯示成熟度。承認方案的邊界,比假裝它解決一切更有說服力。
寫完之後,用三條問題檢視自己的答案:
這三條問題可以攔截以上十項中的大部分。本站模擬試題每題附答題提示,會直接指出該題的考核重點與失分位,可以對照檢討。
自己看自己的答案,很難察覺論證的漏洞。計劃 B 提供 3 份模擬試卷及 3 次導師逐份批改,附詳細評語,5 個工作天內回覆。也可以先用免費的線上練習系統操一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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